2004年9月2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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伪造“礼品券” 卖给回收店
屠传宏 李成文 汪惠萍
伪造“礼品券”骗人钱财的刘某,近日被余姚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。
6月初,刘某找了一家印刷店,印制了标有“华联集团礼品一件”字样的礼品券1030张。然后,他在其中200张礼品券上加盖了私刻的印章,签上了他人的名字。6月7日至8日,刘某以每张85元的价格,通过他人向余姚城区的5家烟酒回收店出售了162张,得赃款13770元。(屠传宏 李成文 汪惠萍)